会议活动
当前位置>主页 > 会议活动 > 成果评价 >

成果评价

​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1891〕号)要求,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作为政府行政审批事务,2017年4月28日,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印发了《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40号),明确要求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要开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

广东省电子学会系广东省科协的组成部份,是承担我省电子信息行业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非营利性科技社团,凝聚了大批电子信息领域包括产学研政多角度的知名专家学者,是省内电子信息专业领域中最具学术权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广东省电子学会被广东省科技厅批准为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机构,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省内项目推荐单位,目前我会正在筹备开展广东省电子学会 “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

一、科技成果评价定义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对科技成果进行分析与辨别,对成果的科学性、创新型、先进性、成熟度、应用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价、做出结论,最终由评价机构出具评价报告。

二、科技成果评价价值

1.国家、省级科技奖励重要佐证材料;

2.省市级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3.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证明材料;

4.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参考材料;

5.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证明材料;

6.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7.技术交易、技术入股参考材料。


广东省电子学会积极响应政府要求与省内广大企业需求,在深入探讨与研究的基础上,推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请有需要进行科技成果评价的企业与我会联系。


联  系  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13005100983 

邮       箱:xdxxjf@xdxxkj.cn


广东省电子学会

      2020年11月1日


附件:《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情况》

         《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清单》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